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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徐民社登[2025]0034号

( 2025-02-14 )

上海徐汇区乐龄汇养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1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楼似皎变更为顾辰颢;业务范围由 为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自理老人和认知症老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自理老人和认知症老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
(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