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登记决定书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杨民社登[2025]0045号
( 2025-04-08 )
上海荣兴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4月08日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3月31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荣兴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荣兴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