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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松江区幸福时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松民社登[2026]0001号
( 2026-01-04 )
上海松江区幸福时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6年01月04日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1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松江区幸福时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变更为上海松江区幸福时光社会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由吴玮变更为舒敏;业务范围由开展社会工作研究、咨询、培训及社会工作项目的策划、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活动和公益项目,承接政府委托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老年人等需求人群的关爱和监护服务,社会监护相关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举办相关讲座及活动,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