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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静安区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静民社登[2026]0018号
( 2026-01-07 )
上海静安区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1月07日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1月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交流、讲座、咨询、社区文化等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开展社区公益交流、讲座、咨询、社区文化等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