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浦民社登[2024]0333号

( 2024-08-21 )

上海市儿童世界基金文学幼儿园: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8月2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市儿童世界基金文学幼儿园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儿基会幼儿园;业务范围由民办学前教育(具体见办学许可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学前教育(2岁-6岁全日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