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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徐民社登[2024]0128号

( 2024-09-09 )

上海香成摄影艺术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4年9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张子妍变更为陈海汶 。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
(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