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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基金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民社登[2025]0413号

( 2025-09-04 )

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9月1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