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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闵行区海鸥养老院)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闵民社登[2026]0031号
( 2026-02-24 )
上海闵行区海鸥养老院: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2月24日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2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2月24日